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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水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
发布单位:明水县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0-3-30 8:11:07    点击数:210  

 明水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第一次公示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明水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第一次公示如下: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1、建设项目名称:明水县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2、项目性质:新建3、建设地点:明水县城内,202国道西侧。4、投资总额:总投资6500万元,全部为建设投资。5、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35100㎡总建筑面积26000㎡,设楼置床位300张。主要建设内容:门诊医技、病房楼、手术室以及附属设施等。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明水县人民医院地址:明水县城内邮编:151700联系人:刘长海电话:13089975933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黑龙江省林业环境保护研究中心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1715号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平路134号 邮编:150081联系人:于亚玲电话:0451-86602243 四、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1、工作程序:(1)根据国家文件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为报告书。(2)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进行确定本项目评价内容。包括:施工期主要有:施工噪声、施工扬尘、生活污水、施工废弃物运营期主要有:工艺废气,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固体废物、生产噪声等。(3)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现状调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公众参与调查等工作(4)编制报告书给出本项目环境可行性的结论提出环保措施与建议编写报告书2、主要工作内容:(1)工程分析(2)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3)环境影响识别、评价因子筛选与评价等级确定(4)环境影响分析、预测和评价(5)项目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6)公众参与(7)拟定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8)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将公众意见归纳后呈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供审批项目时参考。公众参与的内容主要是请工程附近公众从环保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本项目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前,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征集公众意见,希望公众在对项目的环境影响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积极参与。在公示期间(2010.3.30~2010.4.10)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